小米胜诉!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终审判决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构成商业诋毁 [2][3] - 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其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7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 [2] - 二审法院驳回聚好看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其行为主观存在恶意,意图通过诋毁竞品提升自身销量 [3] 诋毁行为具体内容 - 聚好看公司发布的微博海报中包含“米【mei】有问题”、“米【mei】有屌丝,唯有上帝”等语句,法院认定这些内容与小米公司具有明显对应性 [4] - 法院认为相关语句易让公众认为其中的“米”系指向小米公司,损害了小米公司声誉 [4][5] - 诋毁行为发生在双十一节点,进一步证明其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提升销量的意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