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周度观察(6):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方法学影响几何?-20260104
长江证券·2026-01-04 12:0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整体行业投资评级 [1][4][8][11] 报告核心观点 *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方法学是氢能领域的首个CCER方法学,通过将清洁低碳制氢项目的减排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资产,有助于促进氢能的利用和消纳,对控制钢铁、化工、交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4][11] * CCER机制能够修复绿氢项目的盈利性,缩短投资回收期,加速行业商业化进程 [4][11] * 建议关注绿氢运营和电解槽设备相关标的 [4][11] 事件描述与评论 * 事件描述: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2月26日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01-004-V01)》,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 * 事件评论:CCER方法学为准入的电解水制氢项目提供了减排量核算的统一标准,使其产生的减排量可以成为可交易的碳资产(CCER),利于加速行业商业化进程 [11] 方法学关键内容 * 适用条件:仅限新建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消耗的电力必须源自项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电厂(如风力发电厂、光伏发电厂或其组合),且与制氢装置属于同一法人;终端氢制品不得参与其他温室气体交易机制;需遵守水资源管理等规定并实现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的数据联网;减排量产生于监测数据联网试运行之后 [11] * 减排量核算方法:项目减排量 = 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化石能源制氢的排放量(售出的可再生氢量 × 全国制氢的基准线排放因子) - 项目自身排放量(在此类项目中直接计为0)[11] * 排放因子基准:基于全国制氢工艺产能占比加权得出,其中煤制氢因子为19 tCO₂/tH₂,天然气制氢为9 tCO₂/tH₂ [11] * 项目计入期:减排量登记时间最长不超过10年,需在项目寿命期内 [11] * 项目额外性:免予论证,简化审批流程(因处于产业发展初期,成本高、风险大)[11] 行业现状与影响测算 * 行业现状:根据《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截至2024年底,全国规划建设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已超过600个,已建成项目超90个,形成产能约12.5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华北和西北地区 [11] * 盈利改善测算:以总投资约10亿元、年制氢7000余吨的内蒙古某风光制氢项目为例 [4][11] * 不考虑CCER收入时,项目年净现金流为1.09亿元/年,投资回收期约9.21年,内部收益率约4.34% [11] * 考虑CCER收入,根据全国氢源结构(煤制氢56%、天然气制氢21%等)加权计算得出制氢基准线排放因子为12.53 tCO2e/tH2,则项目年减排量为8.77万吨 [11] * 参考2025年12月31日CCER最新成交价格85元/吨,项目CCER年收益为746万元/年,对应项目投资回收期可缩短至8.62年 [11] 投资建议 * 绿氢运营:CCER修复项目盈利性,利好具备风光资源的绿氢企业,关注金风科技等 [11] * 电解槽设备:绿氢项目盈利性改善有望拉动电解槽需求,关注电解槽相关标的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