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香港资本市场通讯

主要修订内容 - 新增替代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发行人可选用占上市股份类别至少10%且市值至少10亿港元来满足要求[5] - 针对A+H发行人:公众持股量须至少为A股及H股总数的5%,或公众持有的H股市值须至少达10亿港元[5] - 新增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规定:若公众持股占比低于15%或市值低于5亿港元且占比低于5%可能被认定严重不足[5] - 新增定期汇报及额外披露责任:要求发行人披露月度公众持股量市值、百分比及评论重大变化[5][10] - 取消仅因公众持股量不足而停牌的做法[5] 严重不足的后果与执行 - 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的发行人将被标注特别股票标记「-PF」[5] - 若在18个月(GEM为12个月)补救期内未恢复持股量,联交所将将其股份除牌[5] - 发行人从替代门槛改回初始指定门槛时须实时刊发公告[8] 规则生效与适用范围 - 修订后的《上市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上市发行人[11] - 联交所将发布新指引信(HKEX-GL121-26)以协助遵守新规定[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