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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第三阶段费改落地,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长城证券·2025-09-08 07:29

行业投资评级 -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4] 核心观点 -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第三阶段落地,聚焦销售环节费率调降,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三阶段累计让利超500亿元[1] - 改革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规范市场秩序、引导长期投资,推动行业从"重首发"向"重持营"模式转型[3][6][10] - 新规对银行渠道、第三方销售机构及基金投顾业务产生结构性影响,低费率ETF和买方投顾或受益[7][8][10][12] 费率调整细则 - 股票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从1.5%降至0.8%,混合型从1.2%降至0.5%,债券型统一降至0.3%[2] - 销售服务费:股混基金从不高于0.6%/年降至0.4%/年,指数/债券基金不高于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0.15%/年[7] - 赎回费分三档:持有<7日收1.5%,7-30日收1%,30日-6个月收0.5%,全额计入基金财产[3][6] 业务模式影响 - 银行渠道和前端费率不打折的券商受冲击较大,权益类基金在银行渠道优先级可能下降[3] - C类份额持有期要求从30天延长至6个月,影响短期策略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理财子、FOF)[6] - 机构客户维护费受限:股混基金尾佣占比不得超30%,其他基金不得超15%,倒逼机构转向权益类产品[8] 行业发展趋势 - 监管鼓励公募基金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加强直销能力建设[10] - 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启动,解决非标、非电子化痛点,提供一站式服务[9] - 买方投顾和金融IT(如同花顺、东方财富)获政策支持,ETF地位提升[10][12] 投资建议 - 券商及非银金融板块受益于流动性宽松和美联储降息预期,推荐关注并购线(如国联民生)、综合型券商(东方证券、华泰证券)[12] - 金融IT板块(同花顺、九方智投)和互金平台(东方财富2025H1营收同比+39%)具备弹性[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