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与少年的海底捞事件,为何责任差别那么大?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视频截图 (图片来源于短视频平台账号"xiao柳") 涉事门店 (央广网 见习记者邢振 摄) 1月9日,记者来到涉事的海底捞徐州云龙万达广场店,发现门店正常营业。对于幼童扔尿不湿一事,海 底捞客服回复称,门店已对锅具进行废弃处理并报警,属地警方已依法对当日在场监护人作出相应处 理。 近日,一段幼童将纸尿裤物品扔进火锅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1月9日,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涉事 门店正常营业。专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幼童对海底捞商誉的损害等损失,均应由监护人承担。 然而,在法律的天平上,它们却有着截然不同的重量。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明确指出,看 似相似的荒唐行为,在法律主体、过错性质与责任后果上,存在着本质区别。 回顾两起事件的核心事实:2025年12月31日,海底捞徐州云龙万达广场店内,一名两岁幼童将纸尿裤扔 进用餐锅具,门店随后废弃该锅具并报警,警方已对在场监护人作出相应处理;而在2025年2月24日, 上海某海底捞门店,两名17岁少年用餐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还拍摄视频上传网络,最终被法院判 决赔偿海底捞220万元,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道歉声明。 "孩子还小,不懂事"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