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 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8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