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董事兼总经理金永红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近日收到金永红先生及陈天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 函》,金永红先生及陈天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及因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429,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429,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