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解与协议终止 - 重庆啤酒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之间持续多年的法庭纠纷正式终结 双方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 诉讼程序以调解结案 [1] - 双方协商拟签订《调解协议》 重庆啤酒或其子公司将向重庆嘉威一次性支付1亿元现金 用于结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量价差款项 款项支付完成后 双方就此前包销协议履行相关事项的所有争议将终结 后续互不索赔 互不追究责任 [4] - 重庆啤酒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了双方协商的《调解协议》 双方于同日从重庆高院领取调解书 诉讼程序以调解结案 [5] - 重庆嘉威公告确认 双方此前签订的包销协议文件在2028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继续执行 [6] 历史合作与纠纷背景 - 重庆嘉威是重庆啤酒(嘉士伯中国)的合作方 由钰鑫集团与重庆啤酒下属公司合资成立 其中钰鑫集团控股 [4] - 双方于2009年签下为期20年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 约定由重庆啤酒包销重庆嘉威生产的山城啤酒 [4] - 随着嘉士伯控股重庆啤酒并确立其为在华业务运营平台 双方后续通过2016年及2019年的多份补充协议和备忘录 进一步细化了销量价差补偿 包销其他品牌啤酒等条款 [4] - 近年来 重庆嘉威对包销合作提出多项异议并提起诉讼 认为重庆啤酒方面规避义务导致其损失 重庆啤酒则反诉认为重庆嘉威长期依靠代工获取超额利润 [4] - 2025年3月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判令重庆啤酒向重庆嘉威支付约3.53亿元 驳回重庆嘉威其他诉讼请求及公司反诉请求 重庆啤酒不服并提起上诉 [4] 未来三年合作安排 - 根据调解协议 2026年至2028年 重庆啤酒每年将固定向重庆嘉威采购14.26万千升啤酒 采购价为4000元/千升(不含增值税) 按年度结算多退少补 [5] - 2028年底包销协议终止后 双方将不再合作 [5] - 自2025年1月1日开始 重庆嘉威不再就包销啤酒向重庆啤酒支付或对外承担运费或销售费用 [6] - 如重庆嘉威接下来三年的年度实际销量未达到14.26万千升 则重庆啤酒应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的包销量差额进行补量 [6] - 如重庆嘉威没有完成重庆啤酒合理安排的订单量 未完成的订单量应计入重庆啤酒当年应当完成的包销总量中(即未完成的量计入包销总量但不结算货款) [6] 对公司财务的直接影响 -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拟将以前年度基于本案一审判决计提的预计负债2.54亿元冲回 [5] - 基于谨慎性原则 拟计提一次性支付的量价差结算款等负债2.169亿元 [5] - 上述会计处理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710.5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7.96万元 [5]
重庆啤酒最新公告,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