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圣元环保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陵基于2025年3月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认购“深博宏图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基金截至2025年12月25日单位净值为0.1846 累计净值增长率为-81.54% 亏损约4692万元 [3] - 圣元环保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最终赎回款项1107.78万元 截至公告日累计追回损失760万元 [3] - 圣元环保已就此事向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报案并被受理 同时拟对基金管理人深博信投及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提起诉讼或仲裁 [1][3][4] 涉事方主张与回应 - 圣元环保初步核实认为 基金管理人深博信投存在越权交易、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甚至伪造基金份额净值信息等行为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存在未履行监督核查义务的违规行为 [4] - 招商证券公开回应称 公司已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人职责 对产品投资比例、杠杆超标等违反合同情况严格履行了监督提示职责 [4] - 招商证券表示 信息披露是管理人的职责 净值信息由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 托管人既无法定义务也无手段直接触达投资者 并保留追究不实指责法律责任的权利 [5] 托管人责任边界法律探讨 - 法律专家指出 托管人的核心职责是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执行指令、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净值及监督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合同 不承担保证投资收益的义务 也不直接参与投资决策 [6] - 托管人责任取决于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勤勉尽责义务 角色更侧重于形式合规监督 而非实质性投资决策或信息披露责任 [6] - 托管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是否违反法定义务或合同约定义务 例如是否对管理人的违规操作及时警示、是否在信息披露和清算分配中存在过失等 [6][10] - 司法实践中 法院重点审查托管人实际履职过程是否存在过错 不会仅因基金亏损就判定其赔偿 [7] 相关司法判例 - 2025年3月 恒泰证券因在华领资产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超90亿元)中作为托管人未谨慎勤勉履行审查义务 被上海金融法院判令赔偿投资者10%的本金损失 [9] - 2023年2月 在投资者起诉私募基金管理人乾元泰和及托管人华泰证券的案件中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华泰证券因证明履行了托管人义务而不承担连带责任 [9] - 从近年案例看 托管人责任的认定呈现个案化特征 托管人通常被视为“看门人”而非“决策者” 法院倾向于认定其为补充责任人 仅在明确过错时承担部分赔偿 [8][9] 行业背景与关联事件 - 此次事件引发市场对券商作为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边界问题的热议 [1][6] - 招商证券作为托管人亦涉及2024年5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瑞丰达资产相关产品 瑞丰达超半数备案产品的托管人为招商证券 [7]
圣元环保投资私募爆雷再现新进展!招商证券作为托管人责任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