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开展不超4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公司财务运作 - 沃格光电董事会于2026年1月6日审议通过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 - 自第一笔业务起12个月内 与金融机构开展该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1] - 业务额度包含2025年已发生的2.15亿元人民币 [1] - 业务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为准 [1] - 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 改善现金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