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于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1] - 该批复文件编号为证监许可〔2025〕2972号[1]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6] - 激励计划相关文件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 - 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计10天)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7] -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7] 激励对象核查情况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11] -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0]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