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目标 - 名录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系列部署的具体行动 包括党的二十大 二十届三中全会 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 [1] - 政策目标是到2035年实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并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1] - 名录制定是推进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文件的重要举措 [1] 名录编制原则与目的 - 编制重点筛选应优先实施环境风险管控的化学物质 主要目的包括为水 气 土壤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以及提升公众和企业对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2] - 编制综合考虑化学物质的环境与健康固有危害 潜在环境暴露水平 国际管控情况等多种因素 并结合中国国情和国际经验 [2] - 本期筛查评估重点考虑具有持久性 生物累积性 以及水生慢性毒性1类 致癌性1或2类 致突变1或2类 生殖毒性1或2类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1类和内分泌干扰性等高危害化学物质 特别是国内外已实施严格管控的物质 [2] - 编制过程秉持开放性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并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会和行业咨询会 [3] 名录涵盖物质与相关行业 - 名录共收录23种类化学物质 包括1,1,2,2-四氯乙烷 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等致癌物 双酚A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等内分泌干扰物 以及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 - 所涉化学物质关联石化 塑料 橡胶 制药 纺织 染料 涂料 农药 皮革 电镀等多个行业或领域 [3] - 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但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如全氟聚醚磺酸钾F-53B 全氟丁基磺酸PFBS等 未被列入本名录 但其生产 使用和进口需遵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3] 管理要求与企业应对 - 名录为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企业提供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过渡期 准备期和预警期 [4] - 相关企业应主动认识潜在环境与健康风险 采取工艺升级改造 强化三废处理 加强环境排放控制 并积极研发推广环境友好替代品以降低环境风险 [4] - 目前国家对名录中化学物质的管理主要依据相关法规要求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5]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公布,生态环境部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2026-01-02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