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1] - 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1] - 本次发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2] -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自同意注册至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