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后再被追究刑责!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案,成当下股市监管风向标?
新浪财经·2025-12-31 01:49

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案核心事实 - 千亿市值锂业巨头赣锋锂业在收到行政处罚五年后,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单位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面临刑事追责 [1][3][20] - 江西证监局此前已做出行政处罚:没收公司违法所得1,105,283.92元,并处以3,315,851.76元罚款;对董事长李良彬警告并罚款60万元;对时任董秘欧阳明警告并罚款20万元 [3][21] - 该案涉及的内幕交易标的为ST江特(江特电机),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8月13日 [9][27] 内幕交易具体过程 - 2020年6月起,在地方政府推动下,赣锋锂业与面临退市风险的江特电机接洽并签订合作备忘录,筹划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非公开发行,该计划于2020年8月20日终止 [5][6][24] -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公司时任董事长李良彬决策安排,时任董秘欧阳明具体负责,使用“赣锋锂业”公司证券账户交易ST江特股票 [6][24] - 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公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买入金额26,483,753.18元;2020年7月8日至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05.00元,获利1,105,283.92元 [7][25] 案件特征与监管信号 - 此案体现了“五年倒查、龙头追责”的监管风向,标志着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倒查无时限、追责无例外、震慑无死角”的从严执法态势 [1][17] - 案件打破了“只罚个人不罚公司”的惯性认知,是罕见的以“单位犯罪”被刑事追责的龙头企业案例,单位内幕交易罪通常采用“双罚制”,即单位罚金与责任人自由刑 [4][15][31] - 监管层传递明确信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获利多少(本案仅获利约110万元),只要触碰内幕交易红线,就可能面临行政与刑事的双重追责 [16][32] 法律与监管环境背景 - 我国内幕交易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012年“两高”司法解释细化了认定与量刑标准,2020年新《证券法》扩大了知情人员范围并大幅提升了惩处力度 [10][28] - 在注册制全面推行和刑行衔接机制强化的背景下,行政违法事实可能成为刑事认定的重要基础,对历史行为的追溯不受时间远近影响 [14][18][30][33] - 除赣锋锂业外,新能源领域已有多起内幕交易案被查处,涉及金刚光伏、海润光伏、通润装备、中来股份等公司股票 [15][31] 国内外典型案例对比 - 国内知名案例为格力地产内幕交易案,原董事长鲁君四因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10][28] - 美国对冲基金巨头Galleon Group内幕交易案是境外典型,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被判处11年监禁,合计处罚1.5亿美元,并被永久禁止参与美国资本市场,其管理的超70亿美元资产被清算 [11][12][13][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