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回购方案审议与授权 -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5] -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择机回购、办理报批及根据政策变化调整方案等 [22] 回购股份详情与资金影响 - 按回购金额上限15,000万元和价格上限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80万股至1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95,975,998股的0.20%至0.38% [17] - 回购资金上限15,000万元,占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85.75亿元的1.75%,占归母净资产56.69亿元的2.65%,占流动资产62.12亿元的2.41% [17] -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18] 回购目的与后续安排 - 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信心,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8] - 回购的股份需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 [20] -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21] 相关股东与交易行为说明 -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 [2] -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上述主体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19] - 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有计划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