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5]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17]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5][9]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 - 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0][12] - 按回购金额上限15,000万元和价格上限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0万股至1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95,975,998股的0.20%至0.38% [19]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回购资金上限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该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母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75%、2.65%、2.41% [18][19] 公司治理与股东情况 - 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 经公司自查并函询,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1] -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及回购实施期间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 [2][21] 回购目的与预期影响 - 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9] -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20] - 若回购股份在实施结果公告日后36个月内未能使用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注销未使用股份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