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子公司需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约6000万元

公司公告核心事件 - 国光股份下属两家子公司需补缴前期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及滞纳金约6000万元 [1] - 此次缴纳不涉及行政处罚 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 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1] - 上述约6000万元的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 [1] 事件性质与财务影响 - 补缴事项源于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 涉及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国光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补缴款项为前期已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1] - 该事项将直接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 金额约为6000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