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与进展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原副市长郭柏春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于2025年12月29日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预计持续3天 [1] - 2024年3月,郭柏春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同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对其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立案调查 [2] - 2024年9月24日,郭柏春被解除留置措施,并于10月15日在亚钾国际董事会正常履职 [2] - 2025年1月17日,郭柏春再次被留置 [2] - 2025年8月19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郭柏春作出逮捕决定 [3] 涉案具体指控 - 涉嫌挪用公款罪:2016年,郭柏春安排国有控股公司借款4600万元给某民营公司实控人用于炒股,其中4000万元被转入个人账户,该笔借款一年后本息归还 [3] - 涉嫌挪用公款罪:2016年,郭柏春指令一家市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给两家民营公司的实控人,借款到期后经五次申请展期才归还本息 [3] - 涉嫌滥用职权罪:为收购一家从美国退市的知名游戏公司,郭柏春曾动用公权对竞争对手进行刑事立案,并安排人员编造举报材料,相关打压行为发生在2017年至2018年 [4] 庭审情况与程序 - 庭审首日,辩护律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及回避申请均被法院当庭驳回 [1] - 合议庭认为回避申请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情形,予以驳回且不得申请复议 [4] - 辩护律师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要求排除郭柏春两次留置期间的所有笔录、自书材料及监察机关所取证据,被当庭驳回 [4] - 辩护律师提出的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等十余项其他申请,也均被驳回 [4] 当事人背景与关联公司 - 郭柏春,男,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 [1] - 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政府、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安盟财险等机构任职 [1] - 2013年至2018年10月任银川市副市长,分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招商引资、投融资平台等工作 [1] - 2020年1月起任亚钾国际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 - 亚钾国际在郭柏春被逮捕后发布公告,强调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3]
银川原副市长郭柏春案开庭,曾因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被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