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
新浪财经·2025-12-29 03:47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规范委托生产合同。明确规定合同应包含的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禁止通过订立的委托生产合同,或者假 借订立商标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委托双方自身依法应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建立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制度。要求委托双方应当在委托生产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向所在地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对报告内容予以明确,同时要求报告内容变更或合同终止,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报 告。 加强属地监管。要求委托双方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委托生产行为纳入日常监管,对委托生产 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委托双方不在同一区域的,一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另 一方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确保监管协调联动、无盲区。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委托双方资质不符合要求、未履行委托生产食品报告与检验义务、报告时提供 虚假信息、委托生产行为违反规定、委托生产产品不合格等不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设定相应罚则。要求 在查处相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时,应当"倒查"委托方、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