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延续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 首付款政策至2030年
新浪财经·2025-12-28 17:20
政策内容 -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延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 [1] - 政策旨在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资金压力 [1] -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施行,有效期5年 [1] 适用条件与限制 - 政策适用于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 [1] - 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 - 提取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