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司公告核心事件 - 南山铝业控股股东南山集团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 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1] - 该可交换债券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南山集团需在此期限内按报送文件组织发行 [1]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南山集团直接持有南山铝业股份2,330,912,584股 [2] - 南山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持有南山铝业股份2,581,044,590股 [2] - 南山集团合计持有南山铝业股份4,911,957,174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77% [2]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南山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