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监管措施与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1] - 监管措施源于公司2018年6月出售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股权时,相关股权转让事项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 [1] - 上述会计处理问题导致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监管措施针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刘凤喜、周彬、李春雷采取 [1] 公司回应与影响评估 - 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合规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 - 公司认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