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股民索赔再提交立案,前期已有胜诉生效判决
公司法律诉讼进展 - 2025年12月25日,律师代理的西陇科学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2] - 西陇科学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的生效判决,且相关案件已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 - 律师仍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并推进立案工作 [1][2]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2023年7月7日,西陇科学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1][3] - 2020年度,公司虚增营业收入5.98亿元、营业成本5.96亿元、利润165.87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总额的9.57%、10.34%、2.04% [1][4] - 2021年度,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4.58亿元、营业成本14.44亿元、利润1348.05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总额的21.32%、22.98%、5.93% [1][4] - 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7.85亿元、营业成本7.77亿元、利润812.49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总额的22.94%、22.97%、8.98% [1][4] -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了有关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1][4]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时效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5] - 该投资者索赔案已进入最后五个月的诉讼时效倒计时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