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太保宣布:撤销监事会
为衔接这一法律要求,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 通知》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4月16日,日本财险(中国)率先发布公告,宣布撤销监事职位,不再设立监事会,原职责由董事会下的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国有保险集团迅速跟进,4月30日,中国人保董事会审议通过章程修订, 明确"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进入6月中期后,监事会撤销消息更为密集。6月23日,泰康保险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接。7月,大家保险宣布监事会正式"解散",职权全部交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国太保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确定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同承接监事 会职权。8月,人保财险、建信财险先后明确职工监事退任及职权交接安排。紫金财险在二季度偿付能 力报告中透露,已不再设立监事会。 9月,中国人寿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撤销相关议案,并于12月24日完成全部监管核准流程。根据公 告,中国人寿自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