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投资者索赔案继续推进,前期已有胜诉
公司违规事实与行政处罚 - 凯撒旅业子公司凯撒同盛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无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关联方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截至2023年12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1] - 公司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2024年9月28日,公司公告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凯撒旅业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继续推进,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1]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在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9月5日期间买入凯撒旅业股票,并在2023年9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