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信证券理财产品违规!获赔近3000万 富安娜:不排除继续上诉
证券时报网·2025-12-25 13:49

案件判决核心结果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2] - 判决规定,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且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其赔偿的2928.63万元为上限 [2] - 法院认定,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应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3583.71万元及利息,以及富安娜已提取的559.02万元 [2] 案件背景与产品现状 - 富安娜于2021年购买中信证券管理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该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 [2]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在2024年经过三次开庭审理 [2] - 根据中信证券提供的管理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3] - 对富安娜而言,目前“富安1号”产品剩余本金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尚未收回,其中包含资产专用账户中未提取的投资回款3583.71万元 [3] 事件影响与公司回应 - 该事件曾引起市场高度关注,被视为“资管产品嵌套纠纷”的代表性案例 [3] - 结合一审判决赔偿、专户已提取和未提取款项,意味着“富安1号”产品可收回将近7成的本金 [3] - 此前,富安娜已就该产品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2787.72万元 [3] - 富安娜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已聘请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 [3] - 富安娜相关人士对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