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补税7000多万元,中央商场雪上加霜
12月25日盘后,中央商场(600280)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百货")近期按税务部门风险提示对涉税业 务开展了自查。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商场近日陷入租赁合同纠纷。 9月5日,中央商场公告称,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和瑞华")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徐州和瑞华提起仲裁申请。 徐州和瑞华表示,中央商场拖欠租金,共计5199.5万元。 12月22日,中央商场披露仲裁进展称,法院确认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第十条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本案申请费人民币 400元,由申请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中央商场表示,由于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租赁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 确定。 经自查,新亚百货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7392.04万元,其中税款本金约4841.45万元,滞纳金约2550.59万元。 中央商场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 务数据追溯调整。 新亚百货补缴上述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