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自2023年6月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协同作战,通过机制创新、精准打击、主动治理和源头防范等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黑灰产”蔓延,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 [1][5] 监管与执法机制协同 - 监管与公安部门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建立了更健全的行刑衔接机制,于2023年3月联合制定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定 [1][5] - 截至2023年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超过4500笔,涉及金额超过210亿元人民币,并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超过1700起,涉及金额超过170亿元人民币 [1][5]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地监管局与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 [1][5] 打击策略与成效 - 打击策略从“常态排查”转向“靶向施治”,利用监管大数据平台进行自主建模分析,实现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打击,大幅提升效率 [2][6]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况下,通过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在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 [2][6]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突出问题,组织了专项稽查,发挥了强大震慑作用 [2][6] 市场秩序维护与源头治理 - 监管行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公开声明或联合倡议书超过1100份,引导公众正确认知 [3][7] - 指导各地对接网信、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处置非法引流广告、律所违规、中介虚假宣传等行为,从源头斩断非法中介获客渠道 [3][7] - 针对“黑灰产”入罪难、定罪难问题,组织召开了六场座谈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参与,推动类案打击 [3][7] -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与各级公安、检察等机关会商超过1900次,开展专题调研超过400次,深化行刑衔接协作 [3][7] 行业宣教与制度建设 - 治理模式从“末端处置”转向“溯源治理”,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黑灰产”典型案例,相关新闻稿件在总局官微浏览量突破10万次 [4][8] -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教活动超过1700次,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报道或专访超过300次,加强正面引导 [4][8] - 及时固化经验并优化政策,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出台或完善监管制度超过160份,同时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超过2800份 [4][8] - 推动建立或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超过350项,进一步夯实行业稳健经营根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4][8]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成效显著 涉四大关键方向
新浪财经·2025-12-25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