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与绿叶制药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核心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与绿叶制药及其子公司绿叶嘉奥达成产品《独家商业合作协议》[1] - 恩华和信获得三款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商业化权益[1] - 三款产品分别为注射用利培酮微球(II)(瑞可妥)、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II)(瑞百莱)及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美比瑞)[1] 财务与协议条款 - 恩华和信需一次性支付合计2000万美元不可退还的授权对价[1] - 授权对价由恩华和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1] - 恩华和信承诺在2026-2035年期间完成合作产品总计不低于27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含税)[1] - 绿叶制药及绿叶嘉奥将依据产品的采购和销售情况,向恩华和信支付相应的服务费[1] 产品与战略意义 - 获得的三款长效针剂形成差异化产品组合,可全面覆盖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病程各阶段治疗所需[2] - 产品具备显著的临床价值[2] - 中枢神经系统是公司的核心战略领域之一[2] - 此次合作标志着国内中枢神经系统领域两家领先企业强强联合[2] 市场与商业化影响 - 合作双方将共同推进在精神分裂症治疗市场的深度布局[2] - 合作有利于增进这些产品在基层医疗中心的覆盖[2] - 合作旨在帮助更多患者获得规范化治疗,减轻疾病负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