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全资子公司与绿叶制药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核心交易概述 - 恩华药业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与绿叶制药及其子公司绿叶嘉奥达成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1] - 恩华和信获得三款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产品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推广、销售及其他商业化权益 [1] - 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 [1] 协议具体条款 - 恩华和信需向绿叶制药及绿叶嘉奥一次性支付2000万美元不可退还的授权对价 [1] - 恩华和信需在2026年至2035年期间完成合作产品总计不低于27亿元人民币(含税)的销售额 [1] 交易性质 -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 - 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涉及产品 - 合作产品包括绿叶制药的注射用利培酮微球(II)和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II) [1] - 合作产品包括绿叶嘉奥的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1] - 三款产品均为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