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安全生产类违法且逾期未改正,上海能科合计被罚25万元
公司受罚事件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且逾期未改正,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华东能源监管局的行政处罚[1]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2025〕69号,处罚类别为罚款,合计处罚金额为25万元人民币[2] - 具体处罚内容为:针对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罚款20万元,针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罚款5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2][3] - 处罚执行情况为正常执行[2][3] 处罚事由与依据 - 处罚事由为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且在监管局要求整改后逾期未改正[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2][3] - 相关失信行为事项包括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未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2] 公司背景信息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文革[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448.56万元人民币[4] - 公司由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