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因信披违规受处罚 受损股民索赔时效即将过期

公司违规事实与行政处罚 - 扬子新材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18年1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亏损投资者[1][2] -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12月29日,时效即将届满[1][3] 投资者索赔所需材料 - 买卖扬子新材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并包含自第一笔买入至今的所有交易记录,仍持有者需显示剩余持股总数[1][4] -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4] -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