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叫卖“特价新款手机” 线下宰客没商量
人民网·2025-12-24 01:02

案件概述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法院以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等5人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6万元至4.5万元不等,目前判决已生效 [1] 犯罪模式与运营 - 犯罪集团自2021年6月起开设线下手机店,分工明确:刘某负责进货与管理,范某负责短视频平台虚假广告引流,柴某甲负责销售,潘某负责财务,柴某乙负责线下门店日常管理 [4] - 通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以超低价购买最新款苹果手机为噱头的虚假广告,吸引消费者到线下门店 [4] - 消费者付款后,以手机需更新系统并额外支付高额费用(每次约千元)为由,迫使消费者提出退款,随后以合同违约为由要求扣除20%违约金或设置其他苛刻退款条件,最终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二手手机或假冒耳机 [2][4] - 一副进价仅30元的假冒苹果耳机,最终以399元至699元不等的价格售出,旧款二手手机售价高出市场价1000余元 [4] - 该犯罪集团非法获利900余万元,涉及消费者超过1.5万人 [4] - 为减少投诉和避免查处,该集团频繁更换线下门店地址 [4] 具体案例与消费者遭遇 - 2023年11月,消费者郑女士与魏女士因线上特价广告到店,签订合同并支付5999元购机款后,被店员告知需额外支付系统更新费用,否则手机可能无法使用,提出退款时被要求扣除20%违约金 [2] - 僵持后,店员提议用已付款项购买老款二手苹果手机或将违约金置换为一副“苹果蓝牙耳机” [2] - 郑女士二人最终以699元购买了一副“苹果蓝牙耳机”,才获得5300元退款,随后通过12315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3] 调查与司法过程 - 公安机关在2023年11月接警后初期按消费纠纷处理,后因接到多地多名消费者报警,于2024年1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调查,并于2024年2月29日立案侦查 [3] - 2024年4月,刘某等5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3] - 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应邀介入,引导案件定性、侦查方向与证据固定,公安机关后以涉嫌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将5人移送审查起诉 [6] - 检察机关通过补充侦查,将强迫交易罪被害人从50人扩大到67人,并通过电子数据比对和讯问,监督立案2人、撤案2人,追加认定犯罪事实17起 [6] - 检察机关精准厘清各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的时间、次数、交易数额及作用,区分主从犯进行处理 [6] - 2025年1月9日,检察院对5人提起公诉,一审宣判后刘某等人上诉,二审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 [7] 行业问题与监管建议 - 案件暴露出电子产品领域存在销售模式不规范、侵权假冒查处力度待加强、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7] - 龙湾区检察院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已高度重视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