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总体目标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1] - 总体目标是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拓展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规模化发展 [1] - 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1] - 目标实现技术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1] 产业发展定位与功能 -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的双重功能,能够实现用新能源调节支撑新能源 [2] - 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具备在部分区域作为调峰和基础性电源的潜力 [2] - 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 [2] - 光热发电产业链长,规模化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 [2] 投融资与要素保障支持 - 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1] - 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和政策落实保障 [1] - 在各类项目中合理布局并预留光热场址,光热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1] 市场培育与项目布局 - 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电站 [2] - 探索以光热电站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光热应用市场培育 [2] - 统筹协调新能源发展布局,在具备条件的风光大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产业园区,以及含光热发电的独立供能系统、光热与煤电耦合试点、热电联产等各类项目中,合理布局光热发电 [1] 规划引导与顶层设计 - 为破解发展瓶颈,意见提出强化规划引导,包括开展资源普查、做好光热发电发展布局和产业协同发展布局的顶层设计安排 [2]
两部门: 支持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中国证券报·2025-12-23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