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通过构建“一平台两机制三强化”工作矩阵,为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检察服务,以法治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民营经济、保护知识产权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进行了重点探索和实践 [1][2][3][4][5][6][7] 打造服务平台,拓展履职阵地 - 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现有企业800余家,涵盖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地区年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 [2] - 打造“向新而行 检护双区”服务平台,整合线下站点与线上渠道,完善“15分钟法治圈”配套举措 [2] - 2024年4月,在南京片区及生物医药谷等产业平台设立“向新而行”检察工作站,通过检察官每周驻点轮值,提供常态化、专业化的“送上门”检察服务 [2] - 建设“检察e站”法律服务智慧平台,上线“数字检察官”AI智能服务,并开通“小波热线”检察官在线服务,实现网上办案进度查询、预约阅卷、法律咨询等多项功能 [2] 建立保障协作机制,优化履职格局 - 构建“检察+”横向协作机制,包括:与自贸区综合协调局等行政部门会签机制,联合应急管理局、重点企业建立事故处置、风险研判等协作机制;与综合治理、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涉自贸区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快速办理机制;加入集成电路产业链党建联盟,领导与园区定点挂钩;研发上线“服务新区专家库抽取平台”,邀请130余名各领域专家入库 [2] - 构建上下一体纵向协同机制,协助南京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开辟150余平方米专门场所,保障南京市检察院“驻扬子江法务区综合履职中心”建成入驻,该中心下设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中心、涉外检察案件研讨基地等 [3] - 结合区域特点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十二条举措”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从依法护企、服务廉洁建设、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升检察服务质效 [3] 强化安商惠企,保障民营经济 - 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为契机,设立民营经济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梳理分析自贸区内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并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4] - 探索自贸检察智库建设,聘请南京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作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4] - 与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等组建中国(江苏)自贸“三区四院”检察工作联盟,共同签署《“检护自贸”服务保障联动协作工作意见》,建立培育创新长效机制和典型案例培育机制等 [4] - 开展类案风险研判与防范,针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等问题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并提出意见对策 [4] - 在自贸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涉企普法宣传教育,在涉外翻译、调解、诉讼、公证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识别风险并保障“出海”权益 [4]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 - 针对自贸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攀升的情况,探索建立“前端预防+中端打击+后端治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5] - 前端聚焦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尽早发现风险 [5] - 中端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行刑双向衔接等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引导权利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同步将材料报送检察机关,以破解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 [6] - 后端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控制与合规建设 [6] - 与江北新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签订《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作备忘录》,并开展“走进新区、护航民企”法治讲座,为企业筑牢法治根基 [6] 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 以自贸区需求为导向“选育管用”涉外法治人才,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 [7] - 加强涉外法治实务研究,借助南京市检察机关涉外检察案件研讨基地优势,承办主题研讨活动,并鼓励干警自学经济、管理、外交等相关课程,培养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7] - 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依托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聚合高校、政府、律所、企业及国外资源,推动高校与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并通过“校地、企校、院所”三维协同,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又熟悉实务的复合型人才 [7] - 发挥检察业务专家头雁效应,分批开展以涉外法治素能提升为主题的“三为学堂”教育培训,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讲座,并利用“三为·青衿学社”等特色小组,落实青年干警领办专案、交叉轮岗等机制,组织人才到外事部门、涉外司法机构交流锻炼 [7]
立足“一平台两机制三强化”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
新浪财经·2025-12-23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