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人”帮助转移赃款被判刑
新浪财经·2025-12-23 19:08
案件概述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1] - 被告人钱某在名为“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对接打款”的聊天群中结识周某 被承诺每拉一人进群并提供银行卡即可获得2000元红包 [1] - 钱某因有犯罪前科银行卡无法使用 转而诱使王某入群并最终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转移诈骗赃款 [1] 犯罪手法与过程 - 被害人杨某受网友“知道交易内幕 购买黄金期货赚钱”的宣传引诱 在其推荐的虚假网站上购买了10万元的黄金期货后发现资金无法取出 [1] - 该笔10万元诈骗款最终进入了王某的银行账户 随后钱某监督王某将赃款取出并存入周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1] - 钱某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明知是犯罪所得 仍按照他人指示伙同他人转移赃款 [1] 案件结果 - 被告人钱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自首 赔偿了被害人杨某部分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1] - 洋浦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钱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1] - 法院对钱某实行二罪并罚 与前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