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字号同仁堂,被指疑“甩锅”

事件概述 - 一款由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被上海市消保委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而其标识值为43%,涉嫌产品造假 [1] - 事件曝光十日后,同仁堂集团发布正式声明,称已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责令涉事产品下架,并对集团各级企业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1] - 监管部门已介入,四川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涉事企业并已立案 [1] 产品检测与造假详情 - 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15款热销南极磷虾油产品进行检测 [3] - 涉事产品网页宣传为“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磷脂含量为0 [3] - 法律人士指出,南极磷虾油原材料成本每公斤300元到400元,一瓶60克产品仅原料成本约10元,而出厂价仅3元多无法覆盖成本,若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 [3] 涉事企业回应与责任归属 - 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4] - 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 [4] - 同仁堂集团回应称,已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因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 [5] - 四川健康药业是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1%),后者是同仁堂集团的子公司,因此同仁堂集团起诉的是自己的“孙公司” [5] 集团后续措施与监管行动 - 同仁堂集团宣布采取四方面措施:派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责令下架涉事产品并依法赔偿、追究相关方商标侵权责任、对相关单位经营问题开展问责 [5] - 为强化品牌保护,集团将开展三方面工作:全面排查品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擦边”使用字号及商标不规范行为、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 [6] -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涉事企业并立案,案件正在查办中 [8] 品牌管理历史与体系问题 - 同仁堂相关贴牌产品并非首次出现问题,2018年其孙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因受托加工方违规,被处罚1408.83万元,市场监管总局撤销了同仁堂集团的“中国质量奖” [10] - 该事件后续牵扯出内部腐败问题,时任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振坤因利用细料采购权牟取私利1500万余元等,受到调查 [10] - 同仁堂集团体系庞大,直接及间接控股公司数量超过200家 [11] - 电商平台上存在众多分销商使用与“双龙标”相似的商标,并在产品上标注“北京同仁堂”名称,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截至22日仍有大批此类“擦边”产品在售 [12] 品牌授权与监管责任 - 同仁堂集团在品牌授权时有严格书面程序并禁止转授权,例如2024年8月公告称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其商标开展招商加盟活动 [15] - 品牌授权收费标准因主体不同而异,例如同仁堂国药及其子公司按收费基数的0.3%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参股公司则按1%支付 [15] - 集团此前未向消费者罗列详细的品牌授权情况说明及完整的被授权商名单 [16] - 法律观点认为,集团作为品牌所有者,对市场上突出使用其字号的产品情况完全不知情难以成立,其疏于监管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涉事产品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显著误导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