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5.65亿元合同纠纷二审发回 重审结果待判

诉讼进展 - 新日股份与南都电源涉及金额5.65亿元的合同纠纷案 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最终结果尚未确定[2] - 该纠纷源于2019年双方签订的锂电池采购合同 新日股份指控南都电源交付的部分锂电池存在批量性质量问题 于2023年2月提起诉讼 诉求解除合同 回收电池并赔偿损失合计5.65亿元[4] - 南都电源否认存在质量问题 两次送检第三方机构均显示产品合格[4] - 2024年12月无锡中院一审判决解除合同 判令南都电源支付1亿元赔偿 双方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4] - 江苏高院此次以原审判决遗漏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程序性问题为由发回重审 双方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将全额退还[2][4] 公司业务与影响 - 新日股份表示 涉案电池为以前年度B端客户定制车型所用 相关损失集中在B端客户 后续将按诉讼所得金额支付给客户[4] - 新日股份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 产品通过经销 直销及海外业务等模式开展销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