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 - 2025年12月19日晚,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卓然股份,代码:688121)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立案 [1][3] - 同一晚,公司还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1][4] 公司具体违规事项 - 上海证监局查明,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在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 [1][4] - 违规资金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锦红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银行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资金调配 [1][4] - 部分资金在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了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 [1][4] - 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4] 监管处罚措施 -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4] - 公司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4] 投资者索赔相关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卓然股份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1][2]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5] - 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根据立案公告等初步证据,投资者也可以起诉索赔 [2][5] - 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2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卓然股份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5]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2][5]
卓然股份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