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核心问题:水产养殖“空挡滑行”现象 - 部分水产养殖企业与养殖户存在无证经营、未建立养殖投入品台账、销售前跳过质量检测、未对病害鱼类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规操作[1] - 养殖过程中喂料用药随意性强,导致药品残留超标等问题突出,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并制约行业良性发展[1] 具体违规行为与监管案例 - 贵州某县检察院在2025年3月的专项活动中发现,当地部分水产养殖企业自2022年以来存在无证养殖、无投入品记录、无售前检测、无病害鱼无害化处理等问题[2] - 2025年4月,检察机关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但回复期届满后未获书面回复[3] - 2025年7月跟踪观察发现,案涉企业中仅1家建立了养殖投入品记录和病害鱼无害化处理台账[3] - 江苏某县农业执法人员发现养殖户顾某、糜某某、董某某未按规定建立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生产、用药、销售),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3] 食品安全主要隐患 - 残留超标隐患:贵州某县一家公司生产的鲶鱼恩诺沙星含量为119.31μg/kg,超过国家标准100μg/kg的安全标准[4] 西南某县两家公司的鲟鱼产品氧氟沙星含量超标,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罚款2万元[4] - 禁用药品隐患:福建某县一家公司被发现在养殖过程中使用土霉素和头孢曲松钠等人用药,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被罚款5万元并对250公斤不合格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5] - 监管盲区隐患:农村地区水产养殖过程粗放,投料用药随意,养殖户多凭经验或“成功案例”,销售端普遍缺乏检测意识[6] 行业整改与规范方向 - 贵州某县法院判决后,当地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范本》,指导企业完善台账,推动实行“购销凭证+追溯码”制度,实现投入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3] - 专业人士建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及检察院等需联合发力,加大案件查办惩处力度并曝光案件,同时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一品一码”制度的刚性约束[7] - 行业需优化完善生态渔业空间格局,依法依规发展 贵州鼓励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及地方土著鱼类,引导采用生态增养殖模式,提升“自然鱼”产能[7]
喂料用药随意 药品残留超标
新浪财经·2025-12-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