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宜兴市青墩路1号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千主持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的7名董事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3] - 董事会秘书吴叶女士出席了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 [4]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 - 该议案包含两项子议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两项子议案均获通过 [5]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 [6] 律师见证意见 -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苗晨、苏成子律师见证 [7] - 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