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董事钱毅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12月22日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据公司评估,此次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2] -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小红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此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符合相关规定 [3] - 为填补钱毅离任后的委员会空缺,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补选职工董事李小红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李成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20][2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祝珺、祝媛、徐菱涓、彭纪生、张正堂,召集人为祝珺 [6][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彭纪生、徐菱涓、张正堂、祝珺、祝媛,召集人为彭纪生 [6][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菱涓、彭纪生、张正堂、祝媛、李小红,召集人为徐菱涓 [7][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张正堂、徐菱涓、彭纪生、祝媛、李成江,召集人为张正堂 [8][25] 重大仲裁事项进展 - 公司涉及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1,995,000元,公司作为申请人,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13][14][16] - 公司此前就仲裁协议效力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双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公司需承担案件申请费人民币400元 [17]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租赁纠纷涉及的款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