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现金支付不再“碰壁”
金融时报·2025-12-22 03:47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旨在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 [1] - 政策出台背景是尽管“拒收现金违法”观念普及且投诉减少,但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普遍性、趋势性,拒收现金行为仍难杜绝 [1] - 规定旨在明确各类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义务,保障整治拒收现金与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1] 政策遵循的基本原则 - 坚持金融为民:以服务消费、保障民生为指导,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满足多层次支付需求 [2] - 坚持问题导向:关注现金收付领域新问题和新现象,分类施策 [2] - 坚持综合施策:规范并提升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现金收付意愿,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现金服务 [2] - 坚持协同治理:发挥多部门整治拒收现金会商机制作用,强化部门联动 [2] - 坚持依法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影响大的拒收现金主体依法严肃惩处,并宣传典型案例 [2] 对不同支付场景的具体要求 - 对于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预约线下交付等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场景,应支持现金支付并保持合理零钱备付 [3] - 对于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模式及采用“一卡通”统一管理的园区、景区等场所,经营主体需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 [3] - 对于全部交易均通过网络完成的场景,收费单位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尊重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3] - 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委托其他单位收款时,需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 [3] - 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或经营主体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需兼顾公众需求和突发情况 [3][4]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 - 吸收个人存款且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应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提供现金服务 [5] - 银行网点和自助机具的数量与布局需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5] - 银行需规范回笼现金整点,防止将不宜流通人民币对外支付,防范业务风险 [5] - 银行作为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的收款受托方时,同样要支持人工收取现金 [5] 公众维权与政策意义 - 公众遇现金支付不畅可先协商,若遭拒收或歧视可保留证据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渠道投诉举报,央行将协同相关部门处理 [5] - 政策守护了老年人、农村居民等偏好现金群体的权益,并鼓励多元支付方式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发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