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申请撤销部分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及律师事务所已出具相关监督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表明重整相关风险已完全消除 [1][3][7][8]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此项退市风险警示 [1][4][7] - 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最终结果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1][4]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 尽管申请撤销因重整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规定,股票交易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5] - 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5] - 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5][9]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1][7] -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