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远兴建设公司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永安市财政局

公司控制权与股东结构变动 - 永安林业股东远兴建设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1] - 远兴建设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财产性权利除外)不可撤销地委托永安市财政局代为行使[1] - 表决权委托期限至2027年3月25日[1]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安排,不触及要约收购[1] - 该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1] - 协议签订后,永安市财政局与远兴建设公司将合并计算持股,构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