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300594)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案将开庭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朗进科技于2025年12月16日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 - 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1][2] 涉嫌违法事实详情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1][3][4] -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1][4]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1][4] - 截至2025年8月,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资金的本息[1][4] 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 对于2024年2月至6月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该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4] - 对于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1][4]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因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1][2] - 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传票,定于2026年1月8日开庭[1][2] - 相关案件已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投资者委托[1][2] - 律师认为,在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买入朗进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8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