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货运铁路车轮作出双反初裁
事件概述 -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作出反倾销初裁 决定自2025年12月22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税率为36.9% [1] - 委员会同时进行的反补贴调查 因证据不足暂未作出肯定性初裁 调查将继续进行 [1] - 本次调查由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申请发起 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损害调查期涵盖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 涉案产品与公司 - 涉案产品为锻造和轧制高碳钢制成的货运铁路车轮 外径范围为27.5英寸至37.5英寸(699毫米至953毫米) 无论是否含合金 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607.19.00.20 [1][2] - 初裁税率适用于所有生产商及不合作生产商 税率统一为36.9% [1] - 宝武集团马钢轨交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特别提及 因暂未确定是否为不合作生产商而被排除在本次初裁的“不合作生产商”名单之外 [1] 调查进程与后续 - 反倾销调查始于2025年10月23日 本次公告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 [2] - 反倾销措施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临时实施 [1] - 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中 委员会将继续收集证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