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原监事会主席张孝礼受贿案一审被判十年半
案件判决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张孝礼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受贿犯罪所得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1] - 张孝礼的受贿行为发生在2009年7月至2024年9月期间,其利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裁、一级资深专家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 [1] - 张孝礼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90万余元,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1] 涉案行为 - 张孝礼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保险业务、资金拨付、人员入职、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鉴于张孝礼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已全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