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20日,贵州百灵(ST百灵,代码:002424)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涉嫌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未按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2019年至2021年及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 [2]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35% [2] -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 [2] -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 [2] 监管处罚与历史监管行动 -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姜伟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2] -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3] - 2024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3] - 2025年12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伟因涉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3] 投资者索赔征集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购买公司证券的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3] - 律师初步认为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4月30日前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以及从首次买入至今的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4]
贵州百灵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