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福能东方、八一钢铁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2025-12-22 03:59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19日晚间,贵州百灵、福能东方、八一钢铁三家上市公司分别公告收到证监会地方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6] - 三家公司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先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6] 贵州百灵违规详情 -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权责发生制,未按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多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2][7]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5.73%[2][7]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5.35%[2][7] -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5.04%[2][7] -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3.17%[2][7]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7] 福能东方违规详情 -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通过虚构交易进行资金循环,导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3][8] - 具体操作方式为:重庆中光电先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将资金转回[3][8]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2020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3][8] - 2021年,公司对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2021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64%[3][8] - 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8] 八一钢铁违规详情 - 公司在2022至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大规模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披露[4][9] - 2022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21,967.86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040,000.00元[4][9] - 2023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680,000.00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0,870,000.00元[4][9] - 2024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395,569.24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17,067.03元[4][9] -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4][9] 投资者索赔信息 - 相关律师事务所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5][10] - 贵州百灵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 福能东方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 八一钢铁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